約僱職務代理人(A670150)

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  • 桃園市桃園區
  • 短期
  • 全職
  • 1個月前
  •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  •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
  • 官職等無
  • 職 系無
  • 性 別不拘
  • 名 額1
  •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
  •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)
  • 有效日期起114-07-22
  • 有效日期迄114-07-29
  • 資格條件
1.國內、外之公、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。2.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,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,不得應徵本職務。 * 工作項目1.協助辦理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及管理案件審查及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。2.協助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及管理案件研究改進之擬議、法令彙整,並出席業務有關會議。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* 聯絡資訊1.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(請以標楷體繕打)、學歷證書影本(如有改名者,請附戶口名簿影本)、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,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,於114年7月29日以前寄(送)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,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報名。信封上請註明【約僱職務代理人(A670150)職務甄試】2.本職缺為職務代理,代理期限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報到前一日止(約115年3月底)。3.代理期間薪資為約僱3等230薪點(約新臺幣31,993元)。4.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,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,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5.本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,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、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。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6.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下載下列相關附件,並回傳至涂小姐10023651@mail.tycg.gov.tw (連絡電話:03-3322101轉5156)

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相似工作

  • 約僱職務代理人

   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

    • 桃園市桃園區
  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約僱3等 職 系無 ...5樓)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事務科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」。 二、資格審查: (…
    • 4天前
  • 約僱職務代理人

   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

    • 桃園市桃園區
  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約僱5等 職 系無 ...)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國際事務科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」。 二、資格審查: (…
    • 4天前
  • 約僱職務代理人

   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
    • 桃園市桃園區
    • 月薪 38,948元
    )。 工作項目 地價稅科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(職務編號A610160...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劉小姐收」,信封註明「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(地價稅科A610160)、…
    • 8天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