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僱職務代理人

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
  • 桃園市桃園區
  • 月薪 38,948元
  • 長期
  • 全職
  • 8天前
  •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  •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
  • 官職等5等280薪點(折合薪資38,948元)
  • 職 系無
  • 性 別不拘
  • 名 額1
  • 地 址桃園總局(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)
  • 工作地點桃園總局(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)
  • 有效日期起114-08-27
  • 有效日期迄114-09-08
  • 資格條件
一、國內大專以上財稅、管理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(如企管系、會計系、經濟系、法律系、財經法律系、國貿系、資管系、金融系、財稅系、商學系…等);或國內大專以上畢業並具稅務行政機關6個月以上工作經驗(須檢附證明文件)。二、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35個字以上,須現場測試(身心障礙人員每分鐘20個字以上)。三、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,且無「公務員服務法」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(如有擔任,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)。
  • 工作項目
地價稅科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(職務編號A610160)(一)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。(二)其他交辦事項。(僱用期限自奉准進用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,預計至115年3月。)
  • 聯絡資訊
一、一律採紙本報名,不受理線上報名,請於114年9月8日下午5點前完成紙本資料寄送(須寄達或送達本局總收文或人事室,非以郵戳為憑),應檢附資料如下:(一)簡歷表及履歷表(兩者皆須檢附)(以上資料可至本局首頁(https://tytax.tycg.gov.tw)→「便民服務」→「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」→「人事業務」下載)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(三)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。二、寄達或送達「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,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劉小姐收」,信封註明「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(地價稅科A610160)、聯絡電話及中文輸入法」。三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,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,不符職務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。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人,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;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。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(https://tytax.tycg.gov.tw)之訊息公告。四、因本局職缺業務繁忙,投遞履歷前請審慎考慮。五、承辦人:劉小姐,聯絡電話:03-3326181轉2612。

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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