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僱職務代理人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桃園市 月薪 38,948元 短期 全職 8天前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五等280薪點 職 系無 性 別不拘 名 額2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有效日期起114-08-27 有效日期迄114-09-08 資格條件 (一)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(二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(三)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。 * 工作項目(一)辦理環境保護業務。(二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(三)須配合業務輪班及假日加班。 * 聯絡資訊人事室電話:03-3386021#7103鍾小姐。詳細內容一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親自或委託報名,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8日17時止,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(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)辦理報名手續,簡章及報名表請至網頁下方下載,或至人事室領取,人事室電話:03-3386021#7103鍾小姐。二、報名應繳下列文件:(以A4紙張列印)(一)報名表一份(含照片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)。(二)相片一張(黏貼在報名表)。(三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黏貼在報名表)。(四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。(五)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(如環保證照、英文能力證明)影本一份。(六)自傳一份(500字為限,以A4紙張繕打)。三、甄選方式: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,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適合者錄取參加面試,面試時間及地點,另行通知。四、甄選結果: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最新消息,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,錄取人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,如無適當人選,本局得予從缺。五、僱用期間: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(約114年12月-115年1月),即應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。六、待遇:到職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,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,即予解僱。每月薪資以五等280薪點(每月38,948元)計,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,依調整後標準計算,並享有勞保、健保。七、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,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立即應徵 轉寄此職缺至你的電子信箱稍後應徵。 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