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約僱助理

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
  • 桃園市桃園區
  • 短期
  • 全職
  • 22天前
  •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  •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
  • 官職等無
  • 職 系無
  • 性 別不拘
  • 名 額1
  • 地 址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)
  •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)
  • 有效日期起114-08-13
  • 有效日期迄114-08-21
  • 資格條件
1.國內、外之公、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。2.具法律或會計專業尤佳。3.工作積極認真、品德操守良好、具服務熱忱、擅長人際溝通者。 * 工作項目1.辦理公司(商業)登記案件審查及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。2.公司管理(含違規案件罰鍰、強制執行等)業務。3.研提公司(商業)登記案件研究方案及法令彙整,並出席業務有關會議。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* 聯絡資訊1.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(請以標楷體繕打)、學歷證書影本、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,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,於114年8月21日以前寄(送)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,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報名。信封上請註明【參加商業行政科5等約僱助理職務甄試】2.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,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。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3.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,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、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。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4.本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(折合薪資為38,948元,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,依調整後標準折算) 。5.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下載下列相關附件, 並回傳至吳小姐10044981@mail.tycg.gov.tw (連絡電話:03-3322101轉5156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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