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助理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桃園市觀音區 短期 全職 4天前 徵才機關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官職等無 職 系無 性 別不拘 名 額1名(正取1名、備取1名) 地 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工作地點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有效日期起114-09-01 有效日期迄114-09-10 資格條件 (一)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: 1.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工程、景觀園藝、機電、都市計畫、法律、地政、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者。 2.高級中等學校工科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。 (二)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。具有汽、機車駕照及客語、閩南語口述表達能力者尤 佳。 (三)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 用情事者。 * 工作項目(一)辦理工程設施維護及綜整相關行政作業。 (二)工程及權管土地相關資訊化建置、協調作業。 (三)辦理民眾及1999市政信箱申復。 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* 聯絡資訊(一) 本職缺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(年底契約期滿後,本公所將視工作表現及工程管理經費簽請次年是否續 僱)。 (二) 檢附: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(請至本公所網頁/相關資料/徵才資訊下載網址: https://www.guanyin.tycg.gov.tw/)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經歷證件影本、身分證(請註明-僅供徵才身分查驗 用)、機車(或汽車)駕照影本,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,於民國114年9月10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 室(非以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報名。信封上請敘明應徵「工務課工程助理」。(以上繳交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 偽不實等情事者,除負法律責任外,並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) (三)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,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徵才資料, 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 (四)待遇標準:比照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(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)」規定敘薪,每月薪 資報酬為五等280薪點,折合新臺幣38,948整(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)。 (五)正取1名、備取1名,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,備取期間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算。如無適當人選,得從缺辦理。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,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,未依 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。 (六)聯絡電話:03-4732121轉341李小姐,或轉201工務課 鄧先生,地址:328251桃園市觀音區觀新路56號(人事 室)。 * 聯絡人信箱10065339@mail.tycg.gov.tw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立即應徵 下一個 轉寄此職缺至你的電子信箱稍後應徵。 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