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服督導(屏東) 有限責任臺灣第二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屏東縣屏東市 月薪 37,000元 短期 全職 3天前 職缺描述長照2.0 居服業務 1.個案開發、居家服務派案 2.個案服務及服務紀錄撰寫 3.照顧計畫執行、檢討與通報 4.照顧計畫異動評估及家屬溝通 5.個案所需資源協調與轉介 6.居服員人力調派、督導、溝通與協調 7.居服相關評鑑/督考事項落實與執行 8.社區資源開發與連絡,與在社群單位溝通、協調、合作 9.行政事務執行(公文,公部門及長照單位相關事務,核銷..等) 10.可能需至潮州鎮訪視、開案 11.主管臨時交辦事項收合內容工作待遇月薪 37,000 至 46,000元(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)查看薪資水平職務類別物理治療師 、護理師 、社會工作人員/督導工作性質全職工作時間日班 ( 0800~1730(中午休息1.5小時) )休假制度週休二日工作地點屏東縣 屏東市 民族路210-1號要求條件學歷要求專科以上科系要求工作經驗1 年以上經驗外語能力不拘電腦專長工作技能不拘打字速度中文 - 每分鐘 30 字 、英文 - 每分鐘 15 字附加條件請確認是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六條修正條文 第 六 條 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:應具下列資格之一: 一、具有報考社會工作師資格。 二、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、醫學、護理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營養、藥學、公共衛生、老人照顧等相關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畢業。 三、專科以上學校,非屬社會工作、醫學、護理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營養、藥學、公共衛生、老人照顧相關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畢業,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,且具一年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。 四、高中(職)學校護理、老人照顧等相關科、組畢業,且具三年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。 五、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。 六、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。 員工享勞健保及勞退,年終獎金、三節、生日獎金、員工貸款及意外保險等多項福利。 PS. 1.具高考護理師及具居服督導工作經驗者優先面試錄用。 2.具A級單位個管師或照顧管理專員工作經驗者,將另給予專業工作經驗加給展開全部其他說明需管理人數 11-20 人歡迎身份歡迎所有求職者公司資訊公司名稱產業類別 護理之家/安養中心/長照 公司人數550 人聯絡資訊聯絡人員林副執行長信箱手機 市話 可面試日 週一 、週二 、週三 、週四 、週五 1111人力銀行 立即應徵 轉寄此職缺至你的電子信箱稍後應徵。 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