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助理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- 桃園市桃園區
- 月薪 37,800元
- 短期
- 全職
-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-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
- 官職等無
- 職 系無
- 性 別不拘
- 名 額1
-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
-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
- 有效日期起113-02-26
- 有效日期迄113-03-08
- 資格條件
1.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工程相關科系畢業
2.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工程相關經驗 * 工作項目1.中壢區學校補助經費核撥、核結、進度彙整35%。
2.新屋區學校補助經費核撥、核結、進度彙整20%。
3.大溪區學校補助經費核撥、核結、進度彙整25%。
4.加班費請領及科內財產管理(含公務車)15%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%。 * 聯絡資訊1.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03月08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,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設施科工程助理」。
2.正取1名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,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;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。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。
3.僱用期間: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
4.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;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;履歷資料不予寄回。
5.本案職缺係以工程管理費進用,倘計畫或工程結束即終止契約關係,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給薪,每月薪資37,800元(含自提勞健保、勞退等),並視每年年終考核及預算籌編情形予以續僱。
6.聯絡電話:03-3322101#7573人事室鄭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