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僱職代
桃園市龜山區公所
- 桃園市龜山區
- 短期
- 全職
- 徵才機關桃園市龜山區公所
-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
-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(38,948元)
- 職 系無
- 性 別不拘
- 名 額1
- 地 址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(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)
- 工作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公所
- 有效日期起114-09-03
- 有效日期迄114-09-09
- 資格條件
2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3.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、機車駕照,或具備土木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 * 工作項目1.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(本公所得視業務需要,保留職務調整權利)。 * 聯絡資訊1.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本公所報到前1日止應即解僱(約為114年11月上旬)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2.檢附資料,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,於114年9月9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(非以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報名。信封上請敘明應徵「工務課技士職代」。
(1)【簡歷表】(如職缺相關附件)、【履歷表】(請以公務⼈員簡式履歷表格式填寫,內容應含基本資料、學經歷及相關證明、300字以上自傳)。
(2)畢業證書(必備)、汽(機)車駕照與其他經歷及專業證照等影本(無則免附)。
(3)國民身分證正反正影本(請自行註明「僅供龜山區公所查驗身分使用」)。
3.待遇標準:約僱5等280薪點(新臺幣38,948元-含自提勞健保、勞退等)。
4.資料未齊者,視為資格不符,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,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如需返還書面徵才資料,務必檢附回郵信封。
5.錄取正取1名,得備取2名,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,若無適當⼈選亦得從缺,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公所網站之最新消息。
6.聯絡電話:03-3203711分機231詹先生,若洽詢工作項目分機600工務課傅課長。